日期:2023/11/26 來源:山西新聞網
省工信廳、省財政廳、山西銀保監局開始組織申報重點新材料產品首批次應用保險補貼。省級財政按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80%給予補貼,單戶企業最高補貼500萬元。
保險補貼由新材料生產企業按照屬地原則申報,所需條件主要包括:申請保費補貼的產品應由新材料用戶單位直接購買使用,用戶單位為新材料生產企業的關聯企業及貿易商的不得提出保費補貼申請;單個品種的銷售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等。
對于符合規定條件的產品,生產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為其投保新材料綜合險(投保費率不高于3%,保險金額不超過銷售合同金額的3倍),省級財政按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80%給予補貼,單戶企業最高補貼500萬元。財政資金需經承保機構確認沒有發生中途退保、用戶單位證明實際購買使用的材料數量后,按實際購買使用數量下達保費補貼資金到新材料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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