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5/05 來源:山西房地產門戶網
問題1:在外地購房能使用我市住房公積金嗎?
答復: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回復稱,購買異地住房不能在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自2018年8月16日起,我市已停止受理本地繳存職工在繳存地行政轄區范圍外購買住房的貸款申請,有此需求的可向購買住房所在地的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貸款。
問題2:“按月沖還貸”業務如何辦理?怎么使用?
答復:工作人員稱,借款人辦理“按月沖還貸”業務時,需通過個人網廳、手機公積金APP等住房公積金中心提供的辦理渠道進行申請。如夫妻在公積金管理中心都簽約了“按月沖還貸”業務,則先沖還主借款人賬戶余額,主借款人賬戶余額不足時,主借款人簽約的“沖還貸協議”自動終止,這時開始沖還配偶賬戶余額,配偶賬戶余額不足后,配偶一方“沖還貸協議”自動終止。
問題3:靈活就業者繳存公積金可以市外買房嗎?
答復:目前,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屬于試行性和探索性制度,具有明顯的地域特點,根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暫行規定》第二條規定,政策只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和管理。
因此,目前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愿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靈活就業繳存人,只適用于在我市范圍內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不適用于本市以外的住房公積金使用,也不能向其他城市中心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問題4: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過程有何需要注意的?
答復:①還貸: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后,繳存職工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在每月的還款日前足額將當月的應還款額存入還款賬戶內;若市民打算使用公積金賬戶余額沖抵貸款,需要登錄“手機公積金”App,在“業務辦理”中簽約“按月沖還貸”業務。
②繳存、貸款情況:繳存職工的公積金繳存情況和貸款情況,可通過登錄“手機公積金”App,在“業務辦理”中“跨省通辦”模塊找到“異地貸款繳存證明”業務,點擊下載繳存證明和繳存明細來核查。
③貸款:如果網簽合同上只有夫妻雙方一人的名字,申請公積金貸款時,由于公積金貸款是以家庭為單位辦理的,即使一方的名字不在網簽合同上,但是作為借款人仍需要提供相應資料。如果夫妻雙方只有一人繳納住房公積金,買房時也可以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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