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2/19 來源:山西晚報
2月18日,山西晚報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于17日聯合下發《關于通過差異化收費方式優化完善我省高速公路貨車計費方式的意見》(后簡稱《意見》),明確通過差異化收費方式,對我省高速公路貨車計費方式進行優化和完善。
《意見》進一步加大差異化優惠政策覆蓋范圍,對行駛太舊、平陽等48個路段的3類貨車給予通行費10%的優惠,對行駛太佳、晉蒙黃河大橋的2類貨車分別給予8%、25%的優惠。差異化優惠政策暫定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
《意見》要求,貨車橋梁收費標準繼續延期執行。我省貨車500米(含)以上橋梁收費標準暫定繼續延后至2021年1月1日起執行。在此期間,貨車通行我省500米(含)以上橋梁時,繼續享受按道路收費標準計費的優惠。
網站獨享,詳情電詢:0351-703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