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2/16 來源:山西晚報
近日,太原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出臺《太原市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制度(試行)》。今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對政務服務機構、平臺和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做出評價,并將“好差評”指標體系納入太原市“一張網”考核,確定為“差評”的,10個工作日內進行整改。
該《制度》稱,此次“好差評”的評價范圍包括全市各部門提供政務服務的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政務服務移動端、自助服務終端、實體政務服務大廳、服務點。政務服務機構根據評價主體辦事渠道提供現場評價和非現場評價兩種方式。
“好差評”內容包括全市政務服務機構的服務事項管理、辦事流程、服務效率、服務便民度,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服務水平,政務服務平臺的便捷性、完善性等。評價內容分為評價等級和測評內容。評價等級分為五級,包括:非常滿意(五星評價)、滿意(四星評價)、基本滿意(三星評價)、不滿意(二星評價)、非常不滿意(一星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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