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0/12 來源:山西日報
近期,大同路、新蘭路、迎澤大街等共32處交通監控設備已安裝、調試完畢,并經相關部門技術鑒定和驗收,現根據公安部部令第105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六條:“……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設置地點應當向社會公布”的規定,特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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